蘋果與三星歷時數星期的專利案將要結束,兩家公司於昨天下午向陪審員作結案陳詞。先是蘋果形容在2007年引進iPhone後,三星「盲目複製」iPhone以減少其不足之處,而且多年來複製更多不同的產品。 蘋果律師Harold McElhinny作結案陳詞時稱,三星設備在2007年iPhone推出前,與蘋果產品並不相似;但自2007年後相似性則顯而易見,他更提到Best Buy的客戶調查結果顯示,有客戶曾把Galaxy Tab與iPad混淆。最後更告訴陪審團留意三星高層曾表示複製的證據,以及Google曾在會議上警告三星抄襲蘋果的記錄。 據AllThingsD報導,蘋果律師提出了四種三星可能構成蘋果的損害情況,賠償金從24.81億美元至5.19億美元不等,McElhinny更稱“三星是iPhone的最大粉絲”。至於三星的結案陳詞,不只是捍衛蘋果對自己有關複製指責,也同時指控蘋果侵犯三星的專利。 |
資料來源:http://9to5mac.com/2012/08/21/apple-presents-its-closing-arguments-in-case-against-sam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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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蘋果律師:三星是iPhone的最大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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