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報專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上市電訊公司高層人員,控告他涉嫌收受170萬元賄款,將公司有關投標的機密資料披露予一名科技公司唯一董事。
涉案者為黃天華,53歲,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助理副總裁,於周三被控三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9⑴(a)條。被告將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負責採購技術部門
被告案發時負責監督「電訊盈科」一個需採購技術產品的寬頻網絡設計與發展部門,並邀請供應商提交標書。
控罪指被告涉於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間,沒有合法權限或辯解,接受三筆分別為50萬元、70萬元及50萬元的款項,作為向一名科技公司董事提供「電訊盈科」機密資料,以便競投合約的報酬。廉署早前接獲「電訊盈科」轉介的貪污投訴。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今日應訊。
香港電訊發言人表示,涉事員工已被停職,至於涉及多少個產品採購合約、合約總額以及最終有否將合約判予涉事科技公司等,發言人均以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為由,拒絕評論。
[轉貼] 電盈高層涉收170萬 洩投標機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