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2日 星期四

孤寒女結婚 錢唔夾樓照要

【晴報專訊】結婚開支如何分配,隨時令準夫妻反目。有港男在網上呻說,女友只肯出婚禮雜項開支,酒席、蜜月旅行及新居裝修要他全包,更要求在樓契加名。網民斥準新娘「貪錢」,難共患難,勸他打退堂鼓。婚禮統籌指女方太進取或嚇怕如意郎君。
發帖文的港男指,父母資助首期助他「上車」,他擬跟女友結婚。惟討論結婚開支時,女友要求他單獨承擔20萬元裝修、10萬元禮金,還有酒席及蜜月使費,同時不准他把婚宴人情「獨自落袋」,女友明言:「係你要娶我,你應承包」,而她只負責雜項開支。
男方在文中指,女方要求在樓契加名,但礙於首期由男家父母支付,故要求待他們的孩子出生,才可在樓契加媳婦名。女友聞言即發爛渣,聲稱毫無保障,更揚言拒婚。
為分配結婚開支 多次爭吵
帖文觸發不少網民神經,發布一日已有逾八萬次瀏覽及940個留言,網民幾乎一面倒批評女方勢利貪錢,更勸事主勿上當。亦有人譏諷她是港女,以為男娶女奉旨畀錢。
80後何先生打算明年結婚,但為分配開支多次與女友爭吵。「她認為酒席、禮金須男家畀,其他使費AA制。女家又要10圍酒席,人情由女家收!」他坦言,承擔30多萬元酒席及禮金甚吃力。
香港婚禮管理協會會長鄺虹指,酒席、人情分配不均和禮金索價太高,都是準新人常見的爭拗,「曾有個案是女家要求20萬元禮金,酒席更要佔大比數。男家父母認為未來新抱太霸氣,不斷向兒子施壓,最後二人都係分手收場。」
男方付7成 女方分擔3成
One And Only婚禮統籌師譚海祥說,八成新人在分配開支時,男女比例為7:3,如男家富有,甚或全數負擔。惟他曾遇過有準新娘不願付錢,害得男友要借貸才完成婚禮。「男方做售貨員,收入不高,酒席、禮金及蜜月均是他畀,要借30多萬,再加10萬積蓄才成事。」
鄺虹建議準新人要因應雙方經濟及家庭背景,在資金上作籌劃,切忌提出超過經濟能力的要求。「部分新娘想娘家體面及有安全感,或要求太高而令伴侶難受,損害兩人感情。」
化粧婚照布置 三大超支黑點
去年有調查指本港新人結婚平均開支約31萬,較五年前升近三成。譚海祥指據經驗所得,大部分新人的預算均會「爆煲」,至少超支兩成。「以30萬來說,超支兩成也要六萬,並非細數目!」最常見超支項目包括化粧、婚照及布置等。
他解釋:「通常影完第一次婚紗相,新娘會嫌影得唔靚,心思思影多輯。多數新娘認為大婚當日的化粧最緊要,即使花費逾萬元也不吝嗇。」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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