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薄熙來維持原判

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等罪,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早作出二審判決,宣布維持原判。

上月22日,薄熙來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三罪成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薄熙來因不服判決,10月上旬向山東高院提出上訴,山東高院一如外界預期,未對薄熙來進行公開審理,僅公開二審宣判,也是終審宣判。

上訴案,上午在濟南市的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據報,法院外保安嚴密。每隔幾步就有一名公安站崗,其他公安則分小組在外圍巡邏。此外,法院外馬路所有行車線封閉,兩邊路口放置路障。

據報道,法院附近酒店向賓客提示,上午6時至下午1時,酒店外有交通管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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