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月底的《城市論壇 》節目上,不甘心時薪僅得20元的單親媽媽劉玉珍,一句「只想我和仔女可以生活落去」,觸動不少打工仔,可惜打動不到僱主。自她站在台前爭取合理工資後,僱主再未有找她上班。連僅有的兼職工作也可能丟了,但劉玉珍沒有後悔發言。
原在小食亭兼職 沒後悔發言
47歲的劉玉珍與兩名兒子領取5000多元綜援 金,她堅持在運動場小食亭任兼職,時薪在3年前由22元減至20元,但仍爭取每月掙取千多元幫補家計。她上月底出席《城市論壇》時坦言「這20元十分重要」,但希望爭取更合理工資,詎料這段說話害她連工作也沒有了。
「在這數星期,老闆再沒有找我開工,應該無得做了。」她強調沒有後悔,會努力尋找其他工作,但有僱主形容她是「大貓」(年紀大)而未有錄用她。
66歲的蓮姐是另一希望爭取較高工資的低下階層,她自03年起做清潔 工,入行時每天工作8小時,月薪4600元,但現時每天工作6小時,月薪減少至3600元,時薪由25.5元跌至23元。
快餐雜工時薪 10年跌一成
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今天會與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會面。聯盟成員潘文瀚表示,根據統計處09年第三季與99年第三季的平均時薪分析,有十多個行業時薪低過33元,這10年的薪酬水平更「不升反跌」,例如快餐店雜工的時薪便由28.4元減至24.5元,扣除通縮因素後減幅達11.8%;中式餐廳侍應亦由35.4元減至31.4元,扣除通縮後減幅為9%。聯盟堅持最低工資應在33元或以上。
另外,貨櫃車司機工會總幹事王宇來要求勞工處 刪除一份貨櫃車司機招聘啟事,因為該空缺規定每天工時為10至14小時,最低學歷要求為中五程度,條例過分苛刻。勞工處回覆說,有關工時要求與市場上同類職位無異,勞工處不會限制空缺入職學歷,但有需要時會建議僱主修改聘用條件。
[轉貼]《城市論壇》爭合理工資 時薪20元媽媽﹕老闆沒再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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