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

迷信少女被污後想死

中年司機被指以驅鬼為名,3度誘騙19歲少女與他性交,並兩度將她強姦案,昨於高院續審,事主親自出庭作供。她指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一見面即表示有鬼跟着她,並稱可幫她驅鬼。她指第一次去被告家中做法事時,被告即與她性交,聲稱是法事一部份,每次完事後被告均會給她200至300元,事主曾用以買毒品,但其中兩次她將金錢掉進垃圾桶。她更稱最後一次在車上遭被告強姦時,她覺得「我好想死!」 採訪:溫卓賢

報稱任職司機的被告周錦華(52歲),被控3項以虛假藉口促使女子作非法性行為及兩項強姦罪,被告否認控罪,控方昨傳召任職侍應的事主親自出庭作供。她指去年2月她經胞弟認識一名男子「阿業」,再透過對方認識被告「華哥」。甫見面華哥便稱:「你後面有鬼!」她當時很驚慌,但被告稱會替她捉鬼。事主稱從小喜歡看鬼片,她一家人亦信奉佛教,故她很相信鬼神之說,自已亦曾玩過「手仙」及「筆仙」等,故相信被告的說話。


藉驅鬼脫掉衣服畫符


不久,被告致電給事主,着她到天瑞邨瑞輝樓寓所,為她進行驅鬼法事,她遂到被告的家。她指被告先「裝香」,且念念有詞,及後又做出一些手勢,並以右腳「地」3下,又替她帶上眼罩及脫去上衣,且以手指在她的背上畫符,「做法事係咁嘅,想快啲驅鬼就唔好郁!」之後,被告更脫掉她所有衣物,她感到被告以陽具插入她的陰道,她感到很驚慌及不開心,被告完事後要她洗澡,又硬塞200元給她,並着她不要告訴他人。她感羞恥,故沒有告訴他人,並用被告給她的200元購買毒品。


連番施暴後給予200元


她稱,之後被告又兩次指首次法事未完成要補做,且以相同手法做法事。她又指朋友告知被告認識黑社會人士,她感害怕,遂繼續做法事,每次法事後被告均會給她200元,做完第三次法事後,被告稱法事已完成,她則把該次的200元掉進垃圾桶。之後被告相約她與一名叫子龍的人吃飯,子龍離開後被告又逼她到其家,並推她落床褥將她強姦,完事後亦照例給她200元,她亦將錢掉進垃圾桶,但怕被告「搞」她家人及打她,故一直啞忍。


駕車龍鼓灘荒野施暴


她又稱,至去年9月8日,被告找她吃飯,她指要去「出糧」沒有時間,被告則稱會以私家車接她,她領取薪金後,被告稱要到朋友家維修電器,要求事主相陪,事主抵達朋友寓所後,對方稱呼被告為契爺。之後被告稱會送她回家,卻被帶到龍鼓灘附近的荒僻處將她強姦,當時她正值經期,她曾將被告推開,但不成功。
事後被告給她300元,並給她紙巾抹去精液及經血。她稱當時:「我好想死!」且不斷哭泣。及後被告用車送她到家門附近,她致電友人詢問該怎辦,友人着她通知男友並報警,她把事件告之男友,他即通知事主母親並陪她報警。案件於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80/2010
主審:高院法官張慧玲



迷信少女被污後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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