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
30歲林姓男子前晚搭乘台北捷運時,涉嫌以下體頂一名妙齡女郎的臀部,還大膽尾隨下車,受害女子向捷運警察報案被性騷擾,鬧進台北市警大安分局,林某當場央求和解,女子才撤銷告訴。
警方調查,前晚6點多,從事保險業務的林姓男子,在北市捷運忠孝復興站,發現車廂內有妙齡女子穿著熱褲、身材火辣,便站在她背後。
該女子指述,林某不時以下體碰觸其臀部,她氣得在下一站忠孝敦化站下車,但林某也同時下車,她又驚又怒,馬上向捷運警察報案被性騷擾。
警方帶回2人時,林某通知律師到場,並表達「當時因車廂內擁擠,才會不小心碰觸,我願意和解」,讓警方質疑倘若沒有不當行徑,何須和解?
不過,警方製作筆錄時,雙方達成和解,女子向警方表達已不願提告,由於性騷擾為告訴乃論,警方只得讓2人離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7/today-so15.htm
[轉貼] 下體頂熱褲女 還跟下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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