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 星期日

蘋果告贏三星 獲賠82億 將禁三星在美出售 全球機價恐飈


【明報專訊】美國蘋果與韓國(南韓)三星公司的世紀專利案判決出爐,美國加州法院裁定,蘋果控告三星的7項侵權指控有6項勝訴,三星須賠償10.5億美元(82億港元),為有紀錄已來最大宗專利賠償之一,三星對iPhone侵權的5項反指控則全部不成立。大獲全勝的蘋果對判決表示歡迎,已準備就侵權產品申請三星產品禁制令。三星不服裁決,認為是「美國消費者損失」,將入稟申請推翻裁決。專家表示,判決未必對三星造成致命影響,反而消費者可能因此「捱貴機」。
蘋果於去年4月入稟,指控三星28款產品,包括Galaxy系列智能手機及平板電腦等,侵犯蘋果iPhone及iPad等產品共7項專利權,包括矩形圓角機身等外觀設計、應用圖示的圓角設計及排列位置、輕敲屏幕後即放大畫面並置中的功能,以及滑動至超過畫面範圍時的回彈效果等,要求三星賠償25億美元。蘋果引用三星內部文件,指2007年iPhone推出時,三星高層曾盛讚其設計美麗、硬件「易抄襲」,更決定將iPhone所有元素直接抄到旗下手機上。蘋果多名設計人員亦出庭講述產品設計過程,佐證產品原創性。
僅iPad指控不成立
三星否認侵權,聲稱業界產品互相參考獲「啟發」非常普遍,例如蘋果內部文件顯示iPhone設計時亦參考了Sony產品,力證蘋果的專利權無效,又強調矩形圓角等常見設計不應為蘋果所壟斷,並反指蘋果iPhone、iPad及iPod部分型號侵犯高速數據串流、傳送電郵及多功能操作等5項無線通訊版權專利,向蘋果追討每件產品2.4%版稅,總索償金額達4億美元。
案件於本月初開審,歷時逾3周。9人陪審團經過22小時商議後,裁定蘋果所有專利有效,三星6項侵犯蘋果專利的指控成立,其中5項屬蓄意侵權,但侵犯iPad外觀設計專利的指控則不成立,三星須賠償10.5億美元;而三星對蘋果的侵權指控則全部不成立。蘋果行政總裁庫克聞判後向蘋果員工發出內部信,指出訴訟展示出蘋果員工傾注心血、開發具原創性的最佳產品的價值,認為這比維護專利與爭取賠償更重要,批評競爭對手隨意抄襲。蘋果的代表律師表示,正準備申請禁止三星侵權產品在美國出售。
三星求推翻判決
三星則發表聲明,稱會馬上入稟要求推翻判決,如失敗則將申請上訴。聲明指出:「今天的裁決不應視為蘋果的勝利,而是美國消費者的損失。裁決會導致市場上選擇更少、創意減少,而產品價格可能提高。」
專家分析,蘋果勝訴是重大勝利,將鞏固其在流動裝置市場的主導位置,其競爭者勢須向蘋果付專利費,或另闢蹊徑開發與蘋果不同的產品,令產品售價上升,成本估計都會轉嫁消費者。
受判決消息刺激,蘋果股價在場外交易時段上升近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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