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劫持中國船隻 置毒栽贓殺人 湄公河槍殺案四主犯判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兩艘中國貨船去年十月在湄公河遭遇武裝分子襲擊,十三名中國船員被槍殺,案件昨日在雲南昆明一審宣判。主犯緬甸毒梟糯康等四人被判死刑,另有兩人分別被判死緩和入獄八年。六名被告當庭表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湄公河慘案」昨日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身穿灰色運動服的主犯、緬甸毒梟糯康,與五名手下被押入法院聽判。被害人的親友、老撾、泰國等國駐華官員和媒體等三百多人旁聽。法院外戒備森嚴,特警車嚴陣以待。
  經查明,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四人因構成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扎波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扎拖波因劫持船隻,判監八年。六名被告須向原告賠償六百萬人民幣。
  法院指出,去年九月底至十月初,糯康團夥策劃劫持中國船隻、殺害船員,並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贓陷害。
  去年十月五日凌晨,中國貨船「華平號」、「玉興8號」途經湄公河泰國流域,遭糯康等人劫持,十三名船員被捆綁控制。
  糯康將事先準備的八萬餘克毒品「甲基苯丙胺」放置船上,押運兩船繼續前行。扎西卡、扎拖波、扎波參與武裝劫船,向船員開槍後駕乘快艇逃離。按照事先約定,在岸邊等候的泰國軍人向兩艘中國船隻開槍射擊,並將中國船員的屍體拋入湄公河,造成「湄公河慘案」。
  庭上為六被告傳譯
  這是中國法庭罕見對發生在境外、疑犯是境外人士的案件進行司法審理。法院宣判後,六名被告當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訴。據透露,如果二審維持原判的話,死刑將在中國執行。
  據悉,由於六名被告來自三個國家,從庭審階段開始,法院特別安排泰語翻譯和拉祜語翻譯,在宣讀起訴書和法庭審理、宣判期間,六名被告人均能得到同聲傳譯。
  在旁聽席上,遇難船員的親友有的表情凝重,有的擦拭淚水。「玉興8號」船主之一何熙倫也是遇害者家屬,他的哥哥何熙行、嫂子陳國英都在案中遇害。他說:「我深知,若要還你們公道,必須是祖國為我們做主。」
  湄公河慘案引起中國民眾極大憤慨,但事後相關東南亞國家互相推諉,遲遲展開調查。中方強烈不滿,曾在北京召見泰、老、緬的駐華大使交涉。中方最後派出由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率領的代表團,前往慘案現場協助調查,才令真相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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