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

蘋果登公告信酸三星 英法官要求重寫

〔本報訊〕蘋果和三星之間的戰爭蔓延全球,今年7月,英國法官判定三星的平板電腦沒有抄襲蘋果iPad設計,蘋果上訴後,10月18日判決出爐,維持原判,且法官要求蘋果在自家英國版首頁刊登「公告信」,蘋果照辦,但整封信處處暗諷三星,即使抄襲的蘋果的設計,整體風格仍和蘋果相差甚遠。對此,英國法官要求蘋果重寫一封,且在12月14日前就要放在規定的版面上。

 英國高等法院今年7月9日判定三星的Galaxy Tab 10.1、Tab 8.9和Tab 7.7等3款平板電腦,沒有抄襲蘋果的產品設計(商品註冊號碼是0000181607-0001),這封公告信寫著,「判決中,關於蘋果和三星的設計,法官列出幾項重要的比較點。」

 但下面的內容可就讓法官搖頭,因每個文字都處處暗諷三星,甚至還將法官7月判決中的「三星不會對蘋果造成侵權,因為三星不夠酷炫」的內容,放在公告信裡面,暗指三星產品雖比蘋果輕薄,但卻和蘋果的低調、極度簡約相差甚遠,「不夠酷炫」。

 文末,蘋果還拿出德國法官的判決,表示同一案例,在德國卻得到全然不同結果──因德國判定蘋果勝訴。甚至美國的陪審團也判決三星侵犯蘋果的設計和專利,判三星賠償1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29億元)給蘋果,蘋果直嗆,雖然英國法院沒有發現三星侵權,但在其他法院訴訟過程中,明顯可看出三星對蘋果的抄襲。

 對此,英國法官雅各(Robin Joclb)直接表示,「我不懂像蘋果這樣的公司為何會這麼做,這完完全全違反命令。」他說,當時要蘋果刊登公告信的用意,是要矯正世人對三星老在抄襲蘋果產品的形象,但這份公告信已完全偏離法官本意。

 蘋果委任律師貝洛夫(Michael Beloff)則表示,這份公告信的內容和法官的原命令相符,他指出,蘋果刊登該公告,不是為了懲罰自己,也不是卑躬屈膝,而是要去除商業不確定性。

[轉貼] 蘋果登公告信酸三星 英法官要求重寫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