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貪污、受賄及濫用職權的案件,今早在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裁定薄熙來3項罪成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法警為薄熙來戴上刑具帶出法庭。
法院透過官方微博公告,法院認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並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和充分,均應依法懲處,數罪並罰。
法院又指,若不服判決,可於接到判決書後第2日起10日內提出上訴。
香港電台 [轉貼] 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並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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