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報專訊】俗語說,殺人償命,但有一個死刑犯,卻博得眾多網民的同情,為他喊冤,甚至請命免死。遼寧瀋陽刺死城管的小販夏俊峰,昨晨被執行死刑,引發廣泛爭議。
2009年,夏俊峰擺攤時與城管發生爭執,刺死兩名城管,重傷一人,因故意殺人罪判死。夏俊峰辯稱,遭城管毆打在先,是正當自衞,法院未採信。夏俊峰上訴,2011年遭遼寧高院駁回,維持原判。該案轟動一時,被評為「衝動毀掉三個家庭」;夏俊峰判死引發爭議,有名人及網民至昨日還在呼籲「刀下留人」。
刑前合影遭拒
瀋陽中級人民法院昨宣布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指夏俊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夏俊峰違規經營,在城管查處時發生衝突,持刀行兇,致二死一傷,「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被害人對事件也負有責任,但夏俊峰罪行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依法核准死刑。
夏俊峰妻子張晶表示,凌晨五時許接到法院最後一次會見夏俊峰的通知,與夏的父母及三位姐姐,前往瀋陽第一看守所。張晶在微博上說,夏俊峰請求留個「全家福」,請求給自己影相,均被拒絕,「不知道你們為甚麼這麼殘酷,留個照片給兒子看都不行嗎?為甚麼這麼絕情啊?」張晶透露,13歲的兒子夏健強,兩年來一直等着爸爸回家,未料等來死別。
事件引發熱議,有人指「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更多網民卻認為夏俊峰罪不至死。有人列出多宗類似案件,如2011年遼寧遼陽城管打死人、主犯獲刑11年等,指摘司法不公。「人民網」微博評論稱,法院獨立審判,只論事實法律,不容輿論干擾;轉型社會矛盾多發,要以法治作為探討問題的標準和底綫。
[轉貼] 處決刺死城管小販 惹爭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