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印巴士輪姦案四被告罪成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印度法院周二裁定,去年十二月新德里巴士輪姦案四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由於他們的罪名包括謀殺和強姦,四人可能被判絞刑。速審法庭今日舉行量刑聆訊後會判刑。
  四名被告辛格(三十四歲)、帕萬(十九歲)、塔庫爾(二十八歲)和夏爾馬(二十歲)面對輪姦、謀殺、破壞證據和偷竊等罪行,雖然四人否認控罪,法官康納裁定他們全部罪名成立。由於他們涉及謀殺「無助的受害者」,面臨死刑。
  受害者母親坐在與被告距離只有數呎的座位,康納宣布裁決時,她不禁流淚。受害者父親早前表示,只接納吊死四名被告的懲罰。他說:「我們不接受輕於死刑的懲罰,最好四人被判死刑,讓案件完結。」
  被告辛格母親聽到裁決後情緒激動,在法院外倒地痛哭,抓住代表律師阿南德的腳。帕萬代表律師表示法官宣布裁決時,帕萬流淚。負責押解四名被告由法院返回囚室的警員透露,四人顯得消沉,他說:「今日不像往時,他們以往經常低聲說話,甚至微笑,今日他們很沉默。」
  大批示威者聚集法院外,聽到裁決後,高呼「吊死他們!吊死他們!」不過,阿南德稱將在一個月內為辛格提出上訴,他強調辛格是無辜:「辛格只是駕駛巴士,他承認負責駕駛巴士,但不知巴士內發生何事。」塔庫爾和夏爾馬的律師也表示兩人將提出上訴,他更形容裁決是「政治定罪」。由於印度司法制度冗長,上訴可能糾纏多年。
  案件去年十二月十六日發生,一名二十三歲醫科女學生在巴士遭輪姦毒打,最後傷重不治,事件震驚世界。案件主犯今年三月在監獄自殺身亡,另一名未成年被告早前被判入少年感化院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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