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名:社會
位於油麻地窩打老道40號的惠康超級市場,因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本月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法庭判處罪成及罰款一萬元。
海關根據舉報資料,於去年七月調查該超市,發現其陳列出售一個品牌的薯片,價格標示為「標準價 5.5, 特價 $11.5 / 2件」。分開購買兩件有關貨品所需的金額,實際較該標示的「特價 $11.5 / 2件」更為便宜,但有關的價格標示會誤導消費者以為該貨品有價格優惠而選購更多數量,屬於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商品說明,涉嫌抵觸《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於是採取執法行動,作出檢控。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根據去年七月十九日生效的經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包括價格、價格的計算方式,或是否有任何價格優惠或折扣。
經濟日報
[轉貼] 薯片特價貴過正價 惠康違商品例被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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