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學民思潮在中環政府總部的反國民教育行動暫停,但首先參與絕食的3位年輕人之一、女學生黃莉莉,卻慘遭無恥「五毛」網民污衊曾為援交女。討論區負責人公開向誹謗者追究法律責任,其他網民激於義憤,更發動籌款,以便協助事主採取法律行動。
率先參與絕食反國教
學民思潮成員在上月31日到達政府總部,宣布將反國教行動升級,其中3名年滿18歲的中學生成員林朗彥、黃莉莉及凱撒進行72小時絕食行動。其後醫生檢查發現3名學生血糖水平指數過低,經勸諭後結束歷時56小時的絕食行動。行動開始前撰寫《絕食宣言》的黃莉莉,在宣告結束絕食行動後,眼泛淚光感謝巿民的支持。
在人氣網站高登討論區,有3個分別被網民稱為「五毛」、署名「放左學×番鑊」、「A.Morrow」及「三角蝨」的網民留言,全部針對黃莉莉,異口同聲齊誣陷黃曾做援交,甚至聲稱有相為證,均存在誹謗成份。這3個留言一出,討論區負責人即時封鎖有關帳戶,令這些涉及誹謗的文字無法再向外散播。
網站管理人員「林早逝二世」在討論區表示,尊重任何人表達意見的自由,但認為有關的留言非常過份,將會聯絡學民思潮的成員,由當事人向有關的會員提出控告,並歡迎各位「巴打」提供法律意見。
起底揭發與政黨有關
其他網民即時對「放左學×番鑊」進行起底,初步發現疑與某政黨有關。網民又另外設立「抗議五毛惡意誹謗學民思潮絕食的同學」網頁,誓言要追究到底。不少網民更激於義憤發動籌款,以採取法律行動。
「五毛」是親中共、親建制派網絡打手的別稱,意即在網上發表一條留言,獲酬五角。
《誹謗法》列明:「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一類是永久形式誹謗(Libel),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的事情;而另一類是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的事情。而「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報紙、雜誌,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
[轉貼] 網民義憤填膺 籌款控誹謗 五毛黨污衊黃莉莉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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